转发|关于发布2019年3月至2022年10月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指数与材料价格指数的通知
2022-11-24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广东省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引导市场各方综合运用工程造价指标指数有效控制设计限额、建造标准、合同价格,经测算,现发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指数与材料价格指数,供各市场主体使用。
1.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造价指数
2.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指数
3. 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材料价格指数
4.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材料价格指数
5.相关应用规则
(1)工程造价指数已综合考虑人工、材料设备、台班、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的涨跌幅度,工程造价指数应用公式如下:
式中:
Ct:案例工程当期工程含税造价或单位造价;
Ch:案例工程编制期含税造价或单位造价;
It:当期现行工程造价指数;
Ih:编制期工程造价指数。
(2)材料价格指数应用请参照《关于发布我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人工价格指数和台班价格指数的通知》(粤标定函〔2022〕117号)相关指数应用规则执行。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