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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 改革再深化 项目再提速——佛山市出台《佛山市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改革工作方案》

一、深化改革背景

面对新冠疫情给经济发展带来的冲击和影响,5月2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6月14日,佛山召开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找差距促进度大会。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动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快开工、快建设、快达效,根据国务院、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对原《佛山市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改革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试行)》)进行改革深化修订。

 

二、当前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改革试行基本情况

为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21年9月,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方案(试行)》,推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改革工作。改革采取设计一项、建设一项方式,极大缩减了整体设计和相关审批手续办理的时间,大幅提升了项目开工建设速度。试行10个月时间以来,列入改革推进计划中的项目进度全面提速,没有发生任何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也未收到不良反映,各相关单位及社会普遍欢迎该改革工作。改革实践证明,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工程建设项目跑出了佛山速度,值得及时总结实践并扩大范围推行实施。

 

三、深化改革内容

1、对改革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

原《方案(试行)》实施范围为工业建设项目和高新技术项目、建筑行业诚信A类企业(施工和监理企业同时具备)实施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以及依法必须公开招投标的项目。现将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为所有新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2、对实施主体相关条件进一步放宽。

原《方案(试行)》实施主体要求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均须为诚信A级以上企业。根据新印发的《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对企业诚信分A、B、C、D、E五个等级,分别对应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为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同时加强行业监管,现按规定将实施主体明确为:实施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各阶段的施工总承包单位须为同一单位,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均须为诚信B级以上企业。

 

3、对改革实施阶段进一步完善。

原《方案(试行)》在实施阶段对工程项目分为两类;实施范围全面扩大后,现“合二为一”进行调整,所有佛山市范围内实施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均可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根据施工工序进度,将工程项目分为5个阶段、5种情形,建设单位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一种情形分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4、对原改革方案内容进一步优化。

根据改革工作试行中反馈的实际问题以及各区各部门征求意见反馈内容,对具体内容进行优化提升,并就方案正文与附件一一对应作出修改。

 


信息来源: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佛山市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改革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