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是工程建设管理的三大核心要素之一。随着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快速发展,近几年来佛山市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进程不断加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工程造价改革精神,不断以信息数字化统筹造价管理服务、积累和建立本地工程造价数据库、测算整理项目造价指标和主要材料价格指数等手段补齐工程造价管理服务“短板”,《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由市府办印发,于9月1日正式施行,标志着佛山市持续深化工程造价改革,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 “质量月”观摩交流会现场
近日,针对国内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着定额等计价依据不能很好满足市场需要、造价信息服务水平不高、造价形成机制不够科学等新问题,住建部办公厅颁布了《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推行清单计量、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争定价的工程计价方式。广东省作为全国工程造价改革先行地,一直保持着改革先发的优势。据了解,此前《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实施4年,根据省府205号令,启动了工程造价管理向信息化、数字化和市场化迈进,对培育和引导行业力量,维护发承包双方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 号)以及省市近年新颁布的政策文件精神,借鉴深圳、江浙等先进地区经验,佛山市组织修订了《办法》。该《办法》强调了“市场决定造价”的指导思想,明确了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管主体部门及其造价管理机构的具体实务工作内容,要求发改、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并通过造价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构建住建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共管和共享理念。 近年来,佛山市率先垂范,以工程造价监管、企业执业诚信管理、施工合同网签和造价文件备案等信息数字化成果凝聚的市工程合同与造价信息平台,已能满足省府205号令有关造价信息平台建设的要求。根据《办法》规定,该信息平台为统筹全市建设工程合同履约管理、实施全市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监控和归集项目合同与造价大数据信息的管理服务平台。在平台上公布有关政策法规、计价依据、造价信息、从业单位(人员)名录及其诚信管理等信息,提供合同网签、合同造价纠纷调解、造价成果文件备案、造价动态监测、计价依据解释以及材料设备询价采购等服务。 此外,《办法》还要求做到与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无缝对接,与各区住建部门本系统上下互联互通,与发改、财政、审计、工商、地税和政务数据等跨部门也应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内人士认为,工程造价信息就是大数据,大数据是支撑造价行业发展最重要的资源,数字化的基础是标准化,做好数据的标准化,就能够利用更多、更好的历史数据的积累,利用现有的数据分析技术,极大提升现有的造价管理水平。 为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健全计价依据管理机制和工程造价信息动态发布机制,使建筑市场在工程造价确定中起决定性作用,《办法》依照省府205号令,明确编制和修订补充性计价依据、发布工程造价信息的机制,要求造价管理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采集并建立工程造价数据库,发布造价指标指数。 同时激发行业协会和其他计价市场主体的作用,鼓励其发布行业或企业计价依据及造价信息,为市场提供多元化造价信息服务,为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和建设工程造价监管提供支撑。 为保障建设资金使用效益和工程造价控制效果,《办法》提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实行全过程造价管理。投资金额超过3000万元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立项或开工前委托1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全过程造价咨询和控制。 《办法》指出,建设工程项目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和全过程造价监控制度,规范过程结算与支付程序,根本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和工程结算久拖不结的难题。实施人工费用和工程款分账管理,督导施工工期合理确定,实行绿色施工和优质优价。 《办法》明确工程计价活动应符合国家、省和市现行计价标准规定和办法,造价控制及管理应贯穿所有基建程序,各阶段造价文件包括投资估算、概算、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或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合同价、合同价款调整和竣工结算等均应按有关相应标准规则和合同约定进行编制。 《办法》明确了概算价、最高投标限价、结算文件备案和施工合同网签的要求。重点对工程定价几个重要环节如招投标交易、合同价订立、工程价款调整、过程结算以及竣工结算等明确了具体程序和方法。 从业单位和人员管理是引导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一环。《办法》指出,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经营的企业,应纳入诚信管理范围。强调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执业以及诚信管理的要求,规范了工程造价文件签署效力的要求以及争议处理办法,并相应明确了一、二级造价工程师的执业签署权限。 减少行政审批,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是社会所高度期望的,确保依法行政,阳光执政,让当事人明白干事,让违反者接受处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办法》依照省府205号令,强调了通过对造价成果文件、施工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定期或随机检查,从而对从业单位和人员进行动态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从业单位和人员执业的不良行为,明确了所有相关管理信息公开的要求,以此提供便民服务并接受社会监督。 接下来,佛山市将大力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深化造价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竞价机制,完善造价管理信息化建设,从而打造便捷高效的工程造价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动工程造价数字化转型和升级。